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共用宗地出让金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律师协会、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级市场共用宗地出让金缴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共用宗地出让金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在前期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我局再次征求了市律师协会、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对《通知》有关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共采纳0条,未采纳0条。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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