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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 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6:38: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工作,我局草拟了《 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函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在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局网站上从2024年1月19日至2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2月19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共征求到相关部门意见3条,拟采纳1条,未采纳2条。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部门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原因

具体措施

1

市委宣传部

1.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引导,做好舆情风险防范。

采纳

 

将在实施方案中进行明确

2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三区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运管局、三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负责日常管理。”改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三区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运管局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负责日常管理”。

未采纳

按属地管理原则,区交通运输局应当对属地企业进行日常管理

 

3

江阳区人民政府

3.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三区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运管局、三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负责日常管理。”改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三区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运管局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负责日常管理,三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属地协调服务”。

未采纳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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